公益与商业的边界在哪里?现实就是,没有边界

2019-04-04 CSR

“我们是一个Hybrid(混合型组织)。”

3月下旬,在一场名为“模糊疆域”的社会创新峰会上,水滴公司联合创始人徐憾憾在介绍他们的商业模式时使用了一个时髦的新词“Hybrid”。这是时下社会创新界一个悄悄开始流行的概念——许多创业者没法从原有的“商业公司”、“非营利组织”的条框里找到自己的定位,他们想要用一个新说法来将自己与传统的组织区分开来。

水滴公司也确实不走寻常路,在去年刚斩获“年度社会企业奖”后,今年3月又完成了近5亿元B轮融资,在公益与商业两端都混得风生水起。这家公司在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发展极快,截至2018年底,已累计帮助大病家庭筹到超过120亿元的救命钱。要知道,集整个慈善行业之力的“腾讯99公益日”4年的筹款总额也才不到40亿元。

“Hybrid”一词,目前多用于混合动力汽车。也许,水滴公司非常规的发展速度,也是源于一种混合动力。

我们观察到,近年来混合型组织的兴起是一个趋势。这类组织有的以社会企业的形式出现,也有的以PPP(公私合营)项目、基金会的形式出现,甚至有的就完全是一个商业公司。这些新型机构的一大特点是,他们在一开始就设立了特定使命,然后围绕着使命的达成,需要使用公益方式,就使用公益方式,需要使用商业工具,就使用商业工具,他们不落窠臼、不拘一格,传统的法人形式完全限制不了他们的业务想象力。

这一趋势的背后是传统社会部门边界消融的现状:公益和商业之间,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乃至线上与线下,虚拟与现实,各种边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多样化。

以公益慈善事业为例,过往企业负责赚钱,然后向公益组织捐赠,再由公益组织花钱的“赚-捐-花”传统链条正在失去大批的拥趸。越来越多的人认为,特别是互联网公司的从业者认为,这种基于工业流水线逻辑的解决方案已经不能适应信息化社会的需求了。

这一现象不仅发生在中国,也出现在美国。早在2012年,美媒就有不少关于非营利组织如何通过引进混合型项目,来扩大规模和影响力的讨论。Facebook创始人扎克伯格“裸捐”后成立有限责任公司(LLC)就是一个很有名的案例;而美国近十年间兴起的共益企业运动(B Corp Movement),也是颠覆了人们对商业的理解。

我们可以看到,就在这几年间涌现出许多新经济公司,他们的商业模式里就含有社会价值,更有甚者,他们的商业模式就是为了社会价值。“赚-捐-花”的流程被重组了,它们在某种程度上融合成了一个环节。中国在这方面发展很快,水滴筹、中和农信、灵析都是这样的公司,这个名单还可以列很长。

学者贾西津观察到,在过去一百年里,传统的基金会模式诞生于美国大工业生产之后私人财富的传承,而如今工业时期正转向新经济时期,传统的基金会模式也在往一个新的方向转型。“我们现在可能正处于这个前沿开始的边界,新形势还没有出现,但是趋势已经能够看到了。”

混合型组织的几种形式

混合型组织的形式之一,是像水滴公司一样的互联网企业。准确一点说,是烧着投资人的钱发展起来的,须短时间内获得大量用户的创业公司。这类公司往往在一开始就对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宣战——比如水滴公司,他们就想要解决“没钱治病、因病返贫”的问题——他们必须想方设法打造“爆品”,在投资人的钱烧完之前沉积足够多的活跃用户,不然就只能关门了。

水滴公司的爆品是“水滴筹”,这是一个帮助大病家庭筹款的网络平台,依靠微信朋友圈的所谓“裂变”的方式进行传播——患者家庭不遗余力的推送,让水滴筹在微信朋友圈中频繁出现,持续吸纳用户。按徐憾憾的说法,公益性质的水滴筹目前已经成了水滴公司的“增长引擎”。

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水滴公司在创立之初就有明显的公益属性,社会价值就嵌在了商业计划之中;而另一方面,依靠公益项目创造的巨大流量又很好地支撑了公司的商业计划——至少很好地支撑了投资人的信心,让他们顺利地融到了B轮的钱。

这一类混合型组织的本质是商业公司,他们仍然必须优先为股东创造价值。另一种典型的混合型组织,是公益项目商业化转型之后的产物,代表是中和农信。

中和农信前身是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小额信贷项目部”,这是从官办基金会内部孵化的、“根正苗红”的公益项目。2008年,中和农信转制为公司。2018年11月,中和农信宣布完成6亿元C轮融资。这一轮融资结束后,中国扶贫基金会退居第三股东,中和农信看上去是一个奔着上市去的商业公司了。

但转型后的中和农信并未偏离其社会使命,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所加强:在2009年,中和农信发放贷款不足3亿,但在2015年,这个数字增至41亿。截至2018年11月,中和农信的客户中,农户占比92%,女性客户占比62%,其客户大多是难以从其他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群体。

这一类混合型组织的特点是,社会价值是他们基因的一部分,它不太可能,也没有办法放弃这个基因——因为一旦那样做,中和农信就不是中和农信了,在资本市场也会失去竞争力。

还有一种常见的混合型组织多以基金会的形式出现。比如,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的“和的慈善基金会”。这家以公司股权发起慈善信托、再以信托收益为基石的基金会,目前孵化出了多家子基金会,并同步投资了数十个项目;茅于轼、吴敬琏等经济学家发起的“乐平公益基金会”也是一例,他们通过综合性投资,连续了创办富平家政、创源农业等多家社会企业,同时还推出了如《斯坦福社会创新评论》等一系列知识产品——这些新做法,都大大超出了传统基金会的范畴。

目前,混合型组织的各种形态还在快速地发展之中,上文列举的案例不过是管中窥豹,仅见一斑。但我们必须意识到,混合型组织是属于未来的,它不能被过去的观念所定义。

混合型组织的问题与挑战

在传统的观念里,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公司”这种组织都是基于自利原则的,就算不是坏人,也算不得什么好人。亚当·斯密就说了,面包商卖面包,不是因为他道德高尚,而是因为他想赚钱。即便他们在赚钱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些社会福利,也没必要给他们送锦旗,倒是面包商在收钱的时候,往往要说声“谢谢惠顾”。

但现如今,在互联网上赚钱的新经济公司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逻辑。他们卖的东西往往不是实体,微信、淘宝、打车软件,通通不是实体,而且很难直接卖得出钱。但这种数字产品强大的地方就在于,一旦被研发出来,它就可以被无限复制。规模一上去,其边际成本就无限接近于0,换句话说,只要市场足够大,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的生意。以腾讯当年赖以发家的QQ秀为例,一件虚拟的衣服,理论上可以卖无数次,新增成本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但是,想持续留住用户可不容易。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滴滴顺风车事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新经济公司想要招徕整个社会的潜在用户,不为社会创造价值是走不下去的。创造社会价值固然需要成本,但若跟一个无限盈利的前景比起来,这些成本咬咬牙,还是可以付的。

在这样的逻辑下,新经济公司,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就有了“我想做一个好人”的强大激励。在“模糊疆域”的社会创新峰会上,腾讯研究院助理院长程明霞提到了一个很有趣的观点:“关于科技向善,我们分了两类:一类是‘天生好人’,它天生就在解决社会问题,比如说微信,把用户当朋友,所以你永远看不到开机的广告页面;第二类叫‘浪子回头’,我不小心真的是做错了,比如美团的‘青山计划’,它知道自己的餐盒被过度使用,所以做了一个环保计划。”

微信是不是真的天生好人,在此暂不讨论,但可以确定的是,许多新经济公司想做一个好人,也有机会做一个好人。即使他们出身不好,搞过破坏,也有浪子回头的意愿,或者说,因为他们有着不得不学好的社会压力。

在电影《无间道》里,刘德华饰演的刘建明想当一个好人,但梁朝伟饰演的陈永仁不给他机会,结果这两人的结局都不太好,如今新经济公司想向善,我们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问题是,如何向善?如何想到做到?

在过去的20年,以互联网为主战场的新经济公司大抵是流量思维,要争用户数,争用户的停留时长,争广告的变现能力。这种竞争不是激烈,而是惨烈。在这样的竞争环境中,存在着谁先承担向善成本,谁就吃亏的情况。一名资深的投资人就说过:“可能你先承担成本,你就成了光荣的先驱,成就了别的竞争者。这是很正常的担心。”

其次,如今中国已经出现了很多亿级用户规模的新经济公司,如微信、抖音、滴滴。这些公司的利益相关方非常复杂,他们不仅要对用户负责,还得对用户的家人负责,比如游戏公司,就不得不对玩家的老爸老妈、老公老婆负责——但是,沉迷游戏的问题该谁去管呢?这里面牵扯到复杂的社会伦理问题。

据程明霞说,腾讯曾出过一款棋类的游戏,很受中老年人欢迎,其中就有很多人沉迷游戏不能自拔。“有的老人刚动完手术,医生明令禁止不许上网,但他就是要玩这个游戏,孩子就跑来说,你把我父亲封号,必须要封号。那我们是不是就有权利把一个用户直接封号了?产品经理被老板拉着要改这个功能,他们就私下问我,怎么限制老年人。其实这个问题很复杂,我们要开放讨论,比如引入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健康学家等等。”

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是,许多新经济公司在解决社会问题的同时,也在制造问题,甚至这家公司本身就是一个问题。我们不能简单地说他们是“好公司”或者“坏公司”,这些公司往往都是很复杂的,就像是一个硬币的两面。或者说,他们有很多面,而每一面都在不断地变化中。

以水滴筹为例,这家公司的社会价值诚然十分显著,但在另一面,对水滴筹很有意见的网友也不在少数。很多人认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已经被水滴筹的筹款信息占领了,因水滴筹当前独特的商业模式,它有点像一个保险中介,有时会不停地向用户发保险广告,这让许多本只想捐钱救人的网友感觉自己受到了打扰。

综上,新经济公司的前景是光明的,但道路是曲折的——新经济公司如何向善,谁来帮助新经济公司想到做到?

这个问题需要跨学科的专家、众多的利益相关方一起来回答。

文章来源:共益资本论

文章链接:https://gongyizibenlun.com/1877

作  者:黎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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