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了:女子4年捐55万,丈夫要讨回,慈善组织有苦难言

2020-01-12 热点

4年,16963笔,218家基金会,55万余元。小梅(化名)手机上的捐款记录显示,她从2015年9月开始捐款,一开始只是零星数额,2017年开始猛增,2018年捐了将近40万。

捐出去的钱还能撤回?女子捐款55万,丈夫要求慈善组织退还

图片来源于央视网

小梅丈夫苏浩(化名)认为,自己老婆是因患抑郁症(中度)无法控制自己,才捐了家中的储蓄。自2019年2月起,苏浩开始收集整理小梅的捐款信息并联系相关基金会退款。

这可给很多(218家)基金会出了难题。因小梅捐的项目多是一对一的贫困帮扶项目,比如圆艾滋儿童上学梦、各地水灾、免费午餐、给爷爷奶奶添新衣等等,而且时间跨度长,绝大多数的善款早已执行完毕,难不成,让受助人把钱还回来?

一位不愿具名的扶贫类基金会工作人员向“公益资本论”表示,他们家接受了小梅约1万余元的捐赠,早在当事人提出退款要求前就已将善款转给相应的贫困户,要求受助人退款的事情没法操作。这家基金会一度尝试通过内部重新立项,试图以救助的方式返还部分资金,但是,这家基金会有个特殊情况:按照规定,他们只能给贫困户捐钱,而苏浩一家并不是贫困户。“我很同情他们,但要是给了他们钱,基金会在审计到时候就会有麻烦。”

为了解决“退款”的问题,众基金会是各出奇招。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曲线救国,采用“救助”的形式,先后通过4笔给苏浩返了8万余元;不少接受的捐款额较小的基金会,干脆通过工作人员自掏腰包方式给苏家捐了钱;也有不少基金会找到苏浩,让他补签一些诸如“大病医疗补助”之类的协议,以救助抑郁症病患的名义给苏家返现。但此事也有不少槽点,有业内人士表示,中度抑郁症够不上大病标准,资助苏家在道义上虽是没错,却是又逼着慈善组织造假。

 

捐出去的钱还能撤回?女子捐款55万,丈夫要求慈善组织退还

图片来源于央视网

截至2019年10月,有近30家基金会表示可以退款(资助),合计约38万余元。腾讯公益平台等捐赠平台在此过程中扮演桥梁角色,腾讯公益表示,一直积极在和当事家庭沟通,寻找解决办法,并尽可能帮助捐款人和基金会建立沟通渠道。

目前,苏浩仍在“追讨”余下款项,希望未取得联系的基金会继续协调退款,或以资助的方式解决问题。

 

“悔捐”是否该退还?有情可原,于理不合

 

相关基金会看到这条信息,应该会觉得压力山大:头条新闻曾发起一项网络调查,有14.1万人参与,其中80.5%的网友认为慈善机构应该退还非理智状况下的捐款。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以抑郁症为由“追讨”捐款的逻辑有待商榷。

北大法学教授金锦萍认为,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说,患抑郁症后就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不能用主体不适格去说这个赠予合同无效。但从客体角度来讲是能找到一定的依据,因为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如果擅自做处分的,就构成无权处分,那么这个合同就是自此无效,就可以去要求财产返还。

江苏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爱东援引《婚姻法》的条款,认为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所以,如果是金额不大的捐款,以此理由主张返还,难以被支持。

但鉴于苏浩一家捐款数额较大,情节也颇为离奇,这件事也就相当中国特色地特事特办了,法理之外也还有人情,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为某些特殊案例退款倒也是情有可原。但是,站在慈善行业发展的角度上,这实在是于理不合。

在筹款行业培育平台“方德瑞信”秘书长叶盈看来,这是典型的公益慈善筹款伦理两难困境。

叶盈认为,目前慈善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如何处理退捐情况方面,并未有太多细节上的规定或指引。慈善法规定捐赠人应当按照捐赠协议履行捐赠义务。只有当“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或者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经向公开承诺捐赠地或者书面捐赠协议签订地的民政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后,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但这条也仅仅规定了如何处理承诺捐赠的情况,并未说明如何处理捐赠行为已经发生,捐赠人再要求退捐的情况,尤其是如何处理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的退捐情况。

“若是捐赠行为和要求退捐之间的时间段相隔较长,善款已经使用,公益慈善组织面对退捐的要求就更为无奈。非营利组织需要遵循远比商业更为严格的会计制度和审计要求,没有合法合规的资金出口支持这一退捐的情况,更没有道理从项目点受益人手中收回善款。”

观察:互联网平台上的“退捐”是慈善行业的新挑战

 

过去,我们讨论了很多移动互联网、尤其是移动支付的发展为慈善领域带来的红利,其实这种“动动手指就能捐款”的新方式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各种形式的“悔捐”就是其中之一,“退款”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冲击了慈善事业的正当性。

试想一下,如果有人是花50万买了一堆化妆品,而且都已经用过了,能不能说我当时是一时冲动,请商家考虑我家里有困难,把钱退给我?显然不能,而且也不会有人支持商家退款,因为花钱谋私利,大家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但捐钱做公益,尤其是在家里不算很富裕的情况下捐钱做公益,这在不少人看来是不务正业。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中,要求“退款”的呼声就不难理解了。

与此同时,电商网购的文化也对互联网平台上的捐赠行为产生了肉眼可见的影响。

叶盈观察到,以腾讯公益、蚂蚁金服公益和淘宝公益为主流代表的中国互联网商业平台为中国的公益慈善捐赠事业提供了技术与流量的加持,极速推动中国小额个人捐赠行为的迅速增长。但与此同时,中国的捐赠人,尤其是中国的互联网平台上的捐赠人,并不清楚在线捐赠行为与平时的网购行为的本质区别。习惯了“七天无理由退换”、“极速退款”等商业服务的平台用户,极易在捐赠行为上参照这一认知范式,认为退捐也应该和网购退款一样理所应当,并没有想到网购行为的购买和服务接受主体都是同一个消费者,而在捐赠行为中,捐赠人一旦退捐,势必导致受益人利益受损。

目前,互联网平台捐赠的场景下,小额退捐的情况并不鲜见。哪怕是一元钱的退捐,机构筹款官员也需要走一遍手续,这期间耗费的人力成本和机构运营成本是极大的。这导致在面对小额退捐要求的时候,不少机构的筹款官员在确认证据后宁可选择自掏腰包贴钱直接给捐赠人打款。公益慈善组织甚至会遭遇恶意退捐,部分平台用户利用退捐来套现信用卡,也有用户在捐赠获得平台激励(如游戏道具)后立刻要求退捐,如不退捐就发起投诉或在线舆论攻击。一种基于“弱者有理”而形成的变相道德绑架,也在对正在成长期的慈善行业形成不小的挑战。

叶盈建议:“我们需要尽快推动公益慈善筹款走向专业化,从交易式筹款逐步转向关系式筹款,重视构建公益慈善筹款主体和捐赠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与情感联结,引导捐赠人真正关注公益慈善事业议题,而不能仅仅停留在只是提供廉价的感动和千篇一律的感谢证书上。”

文章来源:共益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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