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许就是“港澳独特优势”
“风靡全球的共益企业(B-corp)运动是改变商界的有力且务实的方式。获得共益企业资质成为了企业承诺将采用新型商业运作模式的标志。”2017年11月,香港社企民间高峰会主席容蔡美碧在峰会上宣布,香港将加入这个“国际创新联盟”,并计划在一年后设立市场推广机构,在香港发起共益企业运动。
共益企业于中国大陆与香港地区而言,仍是新鲜事物。这场源于美国,由中小企业主发起的的商业运动在过去几年里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开来,他们的口号是“商业向善”。目前,全球有2358家企业获得共益企业认证,这些企业涵盖50个国家,130余个行业。有评论认为,这是一场站在“反思资本主义”的高度上,意图重新定义商业的社会运动。
在大中华区,台湾商界最先拥抱共益企业,在2015年,台湾成立了共益企业的市场推广机构(B-lab Taiwan),时任台湾领导人马英九曾出席其年会。至2017年12月,台湾有超过21家共益企业。但因两岸之间的微妙关系,台湾的共益企业潮流并未对中国大陆产生影响。
在“一国两制”下运作已超过20年的香港试水共益企业,情况会否有所不同?
容蔡美碧对“公益资本论”表示,香港特区政府对共益企业持开放态度,目前,容蔡美碧正在组织专家对此项运动落地香港作深入调研,调研结果将递交政府,以作为制定相关政策的依据。“我们希望从立法的层面上推动共益企业在香港的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香港社企界策动共益企业运动,或对其所处的粤港澳大湾区产生积极影响。在新任特首林郑月娥已把“大湾区”写入《施政报告》的背景下,香港与内地各种形式的合作正在升温,容蔡美碧说,他们正着手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创新发展平台”。
如何推动商业真正成为社会公益的力量,这是社会企业思潮的初心,但在当下,香港的社企发展遭遇瓶颈,广州、深圳等地的社企事业草创未就,共益企业运动能否为粤港澳大湾区各市提供新的路径选择?
2017年11月,香港充盈着浓厚的社会企业氛围。在为期两天的社企峰会上,新任特首林郑月娥为其作开幕致辞,新任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为其作闭幕演讲;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为其作沙龙主持;另有一众官员名流与会,其规格之高,为两岸三地的社企界所未见。
特首林郑月娥的就任于香港社企界而言是一大利好,这位社工出身的特首在过去20余年间从基层公务员起步,历任福利署署长、民政局秘书长,一手推动了包括“创业展才能计划”、“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等对香港社会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扶持政策,造就了仅700多万人口的香港,却有600余家社企的盛况。
然而,优渥的土壤也让香港社企有着难以弥补的短板。香港民间社企高峰会创会主席李正仪曾撰文指出:“香港现存的大部分社企是由政府的社会政策所催生并规定资助机构为非牟利注册团体的身份,而非由企业创意形成,因此香港很多社企的社会目标明显,但企业性格薄弱,往往被人视为福利性质的事业,而非企业。基于这个创业背景,本地现存的社企无疑是提倡仁义的社会事业,大部分仍未算是讲求营运的社会企业。”
李正仪将之总结为,香港开办福利型社企的组织基础很强,但社企业务的营商能力较弱。
我们从多个信源得知,香港社企界有相当部分人抗拒商业化运作,认为非营利组织的收费是邪恶的,有盈余是不道德的。同时,又因香港政府的扶持资金能让当地的社企有着稳定收入,少有社企愿意多花精力在商业上开拓市场资源。
一名商界人士的评价是:“香港社企界的政府资源很多,但对于本地商界的影响力十分有限。”
事实上,这并非香港政府所希望看到的现象。香港大力推动社企发展,本就为了撬动市场资源,节省政府公共开支。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爆发之后,香港财政压力山大,开始重新考虑资助社会服务的方式,这才有了后来推动社企发展的一系列政策。2007年,特首曾荫权在《施政报告》中称,“香港要培养更多社会企业家,透过企业家的思维,利用商业策略达至社会目标”。
香港社会企业家谢家驹近10年来一直试图推动社会企业往更市场化的方向靠拢,他创办了“黑暗中对话(香港)”、“仁人学社”等数家不依赖政府资金运作的小型社会企业,但面对香港社企整体上安于现状的局面,谢家驹办法不多。
当前,香港社企界有意借共益企业破局。
谢家驹说,共益企业运动给了他全新的思路,他甚至公开表示,日后将集中精力专心推动共益企业的发展,在他看来,本就立足与商界的共益企业更易为主流商业所接受。目前,谢家驹已将“黑暗中对话(香港)”、“仁人学社”两家企业认证为共益企业,接下来,他计划推动共益实验室香港分支(B-lab Hong Kong)的落地。
2017年,是中国大陆社会企业发展深陷泥潭的一年。年中摩拜单车入围社会企业评选的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口水战,而随后的“两光之争”更将社企的舆论场落得一地鸡毛。关于“什么是社会企业,如何发展社会企业”的问题争议巨大,而尤为尴尬的是,数十位学者联手推出的“社企标准”遇冷,各家推动社企的枢纽机构大多固守己见,业界几无共识可言。
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两光之争”的主角徐永光在香港社企民间高峰会上说:“我一贯反对社企认证,因为社企的概念一塌糊涂,但B-corp那套标准就很好,省得争论嘛。接下来我们在内地要推动更多的企业认证B-corp,在怎么说,拿到一个美国的认证,也还是很牛的。”
事实上,中国大陆社会企业的发展与香港有相似之处,两者均发端于非营利行业而非商界,如何通过筹措市场资金服务于公益慈善事业,是两地社企事业发展的主要动机,但是,商界始终对此对抱持观望态度。所不同者,是香港的社企更多倚仗政府的扶持资金,而中国大陆的社企则主要依靠民间的力量。
不少事实上在市场上有出色业绩的社会企业,并不愿意把社企的标签贴在公司的品牌上。曾斩获英国社企大奖的“残友集团”,以纯市场化运作的软件公司起步,进而把积累的财富都投入公益基金会,并以基金会作主导运营商业集团,是毫无疑问的社会企业。但时任残友基金会秘书长刘海军却一度表示,不希望公众因“社企”的标签而对残友产生误解,担心这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商业运作。
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尴尬局面,由此可见一斑。
尽管愿景相似,共益企业却有着不同的起点。在容蔡美碧看来,推动共益企业运动的不是慈善事业或企业社会责任(CSR),而是来自消费者与采购商的力量,即新一代的买家希望购买更有社会价值的产品与服务。“(他们会)辨别出具有强烈社会使命感的供应商,如社会型企业,然后尽可能地从那里购买。我们也希望在香港发动‘向社会企业采购’的活动。”
共益企业的逻辑,是从商业领域里找出好公司。
乐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沈东曙认为,共益企业的精髓在于那一套遴选好公司的BIA(商业影响力评估体系)标准。共益企业的发起者、美国非营利机构B-lab提出了包括消费者、供应商、合作方、环境、员工在内的5个维度共200多项标准,满分为200分,得分超过80分的企业可被认证为共益企业。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共益企业的 BIA标准并非完美无缺,事实上,这套标准主要基于西方国家的商业、法律环境,部分标准并不适用于中国。比如,要求企业须在达到节能认证标准的建筑物里办公,可是,中国目前根本没这种认证;又比如,要求员工工资要达到该城市的“最低生活工资”标准,但中国一线城市的房租差异很大,标准难以确定。
为人所推崇的,是这套BIA标准“动态调整”的基因,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它会演化出针对亚太地区,甚至是中国大陆的版本。
“粤港澳大湾区”是一个新的提法,过往一般称为“大珠三角地区”,指由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9市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形成的城市群。自改革开放以来,该地区就一直是中国经济与社会创新的火车头。
2017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推动内地与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发展规划,发挥港澳独特优势。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各市最新的政府工作报告,均对“大湾区”的战略作出论述,各市政府高层的直接交流明显增多,而当地的商界、公益界也已开始排兵布阵,试图回应“湾区融合”的时代潮流。
有分析指出,大湾区的提出是针对“一国两制”的制度红利正在逐步消失,香港与内地的经济社会联系日趋复杂的背景所作出的国家战略。
“我们生活在一个经历深刻社会变革的时代。”容蔡美碧在香港社企民间高峰会上阐述了社会创新的紧迫性,“当今许多最紧迫的问题,从人口老龄化到贫困,到不平等加剧,这些挑战无法通过零星改革或特定辖区内的变革解决,它们植根于影响深远而又复杂的系统之中。”
目前,香港社企界正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创新发展平台”的搭建。11月8日下午,十几个来自珠三角地区的社会团体在香港社企峰会上分享了各地的公益项目,尽管规格并不高,但这很可能是第一次以“湾区合作”为目的的,珠三角各市社会创新者的聚首。此次会面由香港太平绅士、好单位(Good Lab)召集人黄英琪主持,这是一名精明强干的社会企业家,各界对其推动大湾区公益界的深入交流抱有期待。
共益企业也许是另一个,香港可与湾区腹地展开合作的连接点。尽管,目前香港只有3家共益企业,而深圳只有1家,数量尚少,社群未成,共益企业运动到底能否适应大湾区的水土,目前尚需观察,但共益企业的推动者们普遍对前景表示乐观,深圳、广州、佛山的潜力尤为被看好,“内地的企业家是很牛逼的,如果他们真的认可共益企业,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力。”沈东曙说。
可问题是,珠三角各市目前正处于一种凡事希望快速出成果的竞争氛围中,共益企业这种基于“耐心资本”逻辑、更注重中长期利益的新型商业运作方式能真正扎根吗?
我们期待在2018年里回答这个问题。
文章来源:公益资本论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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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黎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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