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工薪水翻倍?希望很美好,现实略骨感

2018-02-24 热点

摘要

这一份由深圳民政部门提出的、要为社工翻倍加薪的指导意见,须仰赖别的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

 

新年伊始,深圳民政局抛出重磅“开年利是”,其发出的《关于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下称《若干措施》)提出:

深圳社工的平均工资标准将从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税前,含个人五险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标准将从7.6万元/人/年提高至16.01万元/人/年,增幅109.23%;全市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从2017年6.5亿元至增长2019年12.07亿元,增幅85.16%。

简单来说,深圳社工薪酬要翻番。

此消息对于一直游离于主流职业边缘的社会工作者来说堪称重大利好,甚至有学者将之称为“强势扭转社工颓势”的关键性制度安排。确实,对于深圳已然攀升至5万/平米的房价来说,此前5000元/人/月的薪资很难让社会工作者继续留守。而深圳财政实力雄厚,为这批为社会兜底的社工们兜底,也是应有之义。

但是,深圳社工薪酬翻番真能实现吗?

一位熟知深圳社工情况的消息人士指出,深圳社工的工资主要出自政府支付的项目资金,若要实现工资翻倍,意味着政府用以购买社工服务的经费要翻倍。过往,深圳社工服务采购的主体是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但在以后,情况或将有所改变,《若干措施》指出,将“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转变为“谁使用谁购买”,“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区级财政分别保障”。

也就是说,这一份由深圳民政部门提出的、要为社工翻倍加薪的指导意见,须仰赖别的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能否实现,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仍需继续观察。“这份征求意见稿代表了希望,而非现实。”这位消息人士如是总结道。

事实上,即便是5000元/人/月(税前)的水准,深圳社工的薪酬也已遥遥领先于珠三角其他地区。“公益资本论”了解到,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含顺德)在3500-3800元之间。知情人士透露,广州社工薪酬制定仍参考《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根据这份8年前制定的指导价位表,“员级”社工薪资仅为3000元/人/月。

佛山的南海、顺德等地的社工薪资水平与广州看齐,其2015年制定的指导价位表只比广州2010年的版本高出数百。

如今,深圳欲一口气涨至10647元/人/月,好比往一潭死水里扔块砖头,所引发的“涟漪效应”或将深刻影响珠三角、乃至全国社工界。

顺德君行社会工作研究及服务中心总干事叶楚君说,深圳《若干措施》让她喜忧参半。
喜的是,多项主要措施都有积极的改良意义,值得期待。如果真的能落实,对于广东其他社会工作早发地区,也有参考价值。能释放出社会工作还是很有发展前景的信号。

忧的是:当中多项措施都是需要务实构建的系统工作,能否顺利推进?能否有效落实?要的不仅是一纸政策的出台,还要破除很多固有的壁垒。

深圳加薪成功,对于社工界必然是利好,但其他地区的可借鉴程度如何,仍不好判断。若其他地区在社工薪酬待遇保障方面远远未能跟上,且不是短期内能跟上的情况下,这个最引人注意的差距,对周边地区的社工界将构成巨大压力。

相对于业界需求而言,社工人才的总体基数尚属很小,培育都还没来得及,别说竞争。深圳社工薪酬待遇的突飞猛进,对整个广东,究竟会拉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整体良性发展,还是会加速异化,均未可知。

正因如此,希望业界与公众不仅仅盯着《若干措施》中个别耀眼的数值,而多一些关注每项措施制订的出发点以及对行业的意义。

广东社会工作协会副会长、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系副主任李锦顺博士认为:深圳《若干措施》对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有强烈的示范效应。
广州社会工作目前存在着工资低、流动性强两大短板,深圳的社会工作改革将带动一批优质社会工作者流向深圳。

每个社会问题, 实际上还有每个经济问题, 包括社会工作发展瓶颈问题,说到底都是财政问题。该文件强调要突出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资金保障机制,首要由市财政委牵头,这样就能解决长期困扰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问题,也能强势扭转和解决这几年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报考下滑、毕业工作选择下滑的双下滑趋势。

由于受工资市场影响,作为广东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建立最早的专业,除去毕业深造的学生,华南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专业对口就业率由2016年的50%下滑到2017年的41%。和其他学校相比,华农的社会工作对口就业率还是比较好的。

一个健全的职业必须要有能激发其工作热诚和自信心的物质保障,才能说这种职业具备了职业的模样。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深圳《若干措施》的影响已溢出了社工界,社工作为公益慈善的领域职业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也是政府购买民间服务的主要门类,其薪酬结构的变化有着风向标意义。

广州市社会创新中心理事长、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周如南博士提出,要警惕社工薪酬对政府财政的路径依赖。
第一,说明深圳市在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公共服务方面的力度和规模在持续加大,体现了深圳市政府对此的高度重视;

第二,文件对深圳十年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经验和教训有所反思。一是文件提出推动“民政集中购买、分部门使用”向“谁使用、谁购买”转变,拓展了购买主体和范围。二是提出向项目购买的模式转变方向,但对原来长期主导的岗位购买为主的深圳模式的弊端反思仍有待深入;

第三,舆论最为关注的是社工薪酬待遇的明显提高。积极理解,这意味着行业地位和职业发展空间的提升。但也应当看到,如果作为社会服务组织,社工薪酬和社工机构资金来源仍然全部或者绝大部分靠政府财政,继续路径依赖,对机构独立性、服务有效性和竞争力提高弊大于利;

第四,该文件作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到正式文件出台,还有很多程序要走,从文件到执行亦需配套文件支撑和落实,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这一过程期待社工行业同工们的发声和政策倡导参与,积极发挥行业作用。

长按或扫描如下二维码关注“公益资本论”微信公众号

文章来源:共益资本论

文章链接:https://gongyizibenlun.com/1405

作  者:黎宇琳

版权声明:

本文文字内容归本站版权所有,转载请联系编辑,加微信(id:yxtkhl-)
更多精彩,敬请关注微信公号“共益资本论”(id:gongyizibenlu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