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常时
“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将由会员大会改为会员代表大会。”11月18日,阿拉善SEE会员大会在郑州举办,这一章程修改事项通过了表决。
对阿拉善SEE来说,这是一个不小的变化。
关于修改原因,《阿拉善SEE2018章程修改事项》关于”会员大会”改为”会员代表大会”的说明这样写道:
1、会员人数的增加和每次参加大会会员的不确定,导致会员大会难以形成有效的治理决策;
2、为了满足召开会员大会的人数要求,大量会前临时委托,难以让广大会员真正参与机构治理;
3、现有会员规模很大,发展速度很快,使得大会召开难度非常大,而且会越来越难;
4、政府相关部门对召开大型会议的监管越来越紧。
4个原因全与会员人数过多有关。
实际上,从2004年成立协会,2008年成立基金会,经过14年的发展,阿拉善SEE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900多名会员、22个地方项目中心、一大批地方性环保机构的庞然大物。
按照阿拉善SEE的章程,每位会员拥有相同的一票投票权。会员不多的时候意见还比较容易统一,当会员已经达到900多位的时候,不同的意见自然越来越多,也难以统一。在2017年的会员大会上,对协会章程的四项修改无一获得通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问题。
我们观察到,在基金会成立十年之际,阿拉善SEE正在启动一波”去中心化”的改革,计划将一个有集权倾向的庞然大物”拆解”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环保组织。有熟悉阿拉善SEE的人士指出,此举为了缓解总部与地方项目中心长时间的张力,并激发地方项目中心的企业家精神,为日后更大的规模化发展做准备。
秘书处是阿拉善SEE的常设执行机构,虽然没有决策权,但诸如资金的划拨、项目的实施等日常工作是秘书处在操办。
给外界感受最深的阿拉善SEE在内蒙古阿拉善地区实施的治沙项目就是由秘书长带领秘书处具体实施的。
但这一状况随着地方项目中心的出现正在改变。2015年,现任会长艾路明就倡议成立了阿拉善SEE湖北项目中心,彼时阿拉善SEE在湖北的会员只有寥寥几名。项目中心的成立,推动了湖北会员的迅速增加。
随着各地项目中心的陆续成立,阿拉善SEE的会员数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5年,会员增长至506人;2016年614人;2017年758人;截至目前,会员已经超过900人。
地方项目中心对阿拉善SEE的壮大是起到了积极作用的。但是,地方项目中心成立以后就产生了自主性,地方项目是秘书处来执行还是由当地的项目中心来执行就成为现实问题。
例如阿拉善的沙漠治理项目,秘书处专门有一个19个人的团队在阿拉善,有了项目中心以后,就可以由地方项目中心的企业家来实施了。
目前,阿拉善SEE高层内部有一个激进想法:即把所有的项目都交给各个地方中心,总部一个项目都不管了。
这种趋势已经显现。2017年,支持环保公益创业团队的”创绿家计划”的规则就调整为”根据当季通过前期审核的申请团队的地域分布,与阿拉善SEE各项目中心共同组织各地区的现场评审,直接评选出获资助团队。”
2018年发生的取消圣象集团会员资格事件更是涉及到了取消会员资格的发起权这一重要程序权利。因涉及环境污染问题,华东项目中心工作委员会在一致通过后,于2018年7月16日正式向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理事会提请取消圣象集团的会员资格。虽然仍然是要阿拉善SEE生态协会理事会最终决议,但提议权在程序上的重要性毋庸置疑。
按照阿拉善SEE的规定,会员需每年缴纳会费并向SEE基金会进行年度非定向捐赠,两项合计不少于10万元。这些资金成为阿拉善SEE落实各类项目的保障。但实际上阿拉善SEE的资金远非这些。SEE基金会的财务报告显示,2017年基金会的捐赠收入接近2亿元,是会员最低需贡献资金(900×10)的两倍多。这其中有很多是会员以及会员带来的捐赠。
当地方项目中心开始参与阿拉善SEE原有的项目,甚至发起自己的项目的时候,资金如何使用便成为问题。
查阅各地项目中心的资料可以发现,他们纷纷选择发起和支持本地的环保项目。广西项目中心大力支持白头叶猴保护、红树林滨海湿地保护等广西本地环保项目;华北项目中心致力于支持华北地区的”环境教育”议题;西南项目中心一直关注云南高山原始森林的生物多样性以及长江上游水源涵养林的生态环境保护……
一方面,地方项目中心会希望阿拉善SEE的资金更多投入到所在地的项目中,而不是由秘书处、基金会去实施。
实际上,2018年1月,阿拉善SEE生态协会七届一次理事会审批表决通过的2018年度会费分配方案已经明确:会员在2018年度向阿拉善SEE协会缴纳会费3万元,用于协会开展环保公益相关活动;向阿拉善SEE基金会进行年度非定向捐赠7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基金会环保公益活动,5万元用于项目中心开展本地相关环保公益活动。
另一方面,10万元(会费+年度非定向捐赠)之外的资金,地方会员会更倾向于捐赠到本地的项目中。在这一背景下,地方性的筹资平台纷纷成立起来。
对于阿拉善SEE正发生的变化,会长艾路明表示乐见,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阿拉善的宗旨很清楚,凝聚企业家精神留住绿水蓝天,就是用企业家的精神做环保。要有企业家精神,就需要很多企业家参与,但是不可能所有的企业家都跑到一个地方去做,做不到,那我们就要让他们在当地参与当地的环保项目。所以这样我们就需要在不同的地方,成立不同的项目。”
艾路明认为,目标本来就是大家一起做环保,只要达到这个目的就行,“为什么非要把钱捐到总部来,总部再给它呢?不仅仅不需要这样,总部的钱还要给地方项目中心,让它们有更多的能力、更好的精力、更多的人参与把项目做好。”
有研究者指出,阿拉善SEE自2004年发展至今,有三组矛盾冲突贯穿始终:
1、 理事会与秘书处的矛盾冲突;其核心是企业家广泛的参与热情与对环保、公益事业的陌生,导致参与压力,秘书处左支右拙,难以应付。
2、 阿拉善SEE内部企业家与企业家之间的矛盾冲突;其核心是要建立什么样的组织?是以限制权力、分享权力为特征的西方式民主组织形式,还是以推动事业快速发展的权力集中型组织形式?
3、 秘书处北京办公室与阿拉善项目团队之间的冲突。究竟是快速扩大影响,打造品牌,以保证组织不死,还是集中资源做见效慢的荒漠化防治?
面向下个十年,阿拉善SEE要对这些历史问题进行有效的回应。按照目前”去中心化”改革的逻辑,在未来一段时间(也许正在进行中),阿拉善SEE总部与地方项目中心之间的关系应该会有一波较大的调整。
按照一般经验,阿拉善SEE会用民主决策的方式来达成某种一致。但是,这并不容易——当人数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各抒己见的情况下,总是很难达成一致。如果按照利益的不同形成小团体,倒是容易一些,但前提是小团体不能太多,譬如西方的两党制,但阿拉善SEE足足有22个项目中心。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在资源分散的同时以适当的方式进行集中,保证地方自主性的同时提高协会的凝聚力,避免真的被”拆解”,最高权力机构由会员大会改为会员代表大会无疑也许有重要的制度意义。
在关于”会员大会”改为”会员代表大会”的说明中,官方是这样表述的:
代表制是现代大型社团组织普遍采用的有效治理模式;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都是具有公信力和责任心的会员,人员相对稳定,将成为会员参与机构治理的有效途径;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将通过合理的组织设计,实现多层次的沟通,有效发挥最高权力机构在阿拉善SEE机构治理中的作用,改善民主参与,提升效率。
我们对此保持关注,如果此番”去中心化”的改革能达成目标,不仅对阿拉善SEE下一步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还将为中国大型公益机构的民主治理探索出一条可供借鉴的道路。
文章来源:共益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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