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证明,对于一些公众关心的丑闻采取不回应,假装没有发生过,寄望于人们很快就不记得的侥幸心理,越来越行不通了。
郑楚然把整个过程拍成了视频,视频里,她真人出镜,在近半小时内连续不断地给河北社促会打电话,犀利之余,也很有幽默感,明明一个挺严肃的事情,硬是拍出了喜剧的效果。
河北省社工促进会工作人员的回答也是一绝,雷语频出,先是说来电者不了解真相,应该过来“亲身体验”,在被问到对法院判决的看法时,又无言以对,只得匆匆挂掉电话。
郑楚然还给河北省社工促进会的主管部门,河北省民政厅多个处室打电话,请求公务人员敦促刘猛道歉。
与许多扑朔迷离的性骚扰案不同,刘猛案的基本事实比较清楚。
2018年7月27日,有女生公开发文举报,称2015年夏天,她被其时的“社工界明星”刘猛强行拥抱,实施性骚扰。同年10月,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获立案。
2019年6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猛与原告单独相处时拥抱其不放,并在对方明确抗拒和反对之后仍然不放手,行为超出了一般性、礼节性交往的范畴,带有明显的性暗示,违背了原告意志,并对其造成了精神伤害,构成性骚扰,判令其在判决结果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当面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双方均上诉。2020年7月2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结果。
“刘猛案”是2018年12月最高法将“性骚扰责任纠纷”列为新增案由以来,首例胜诉的案件,可以写进法律史。
但是,刘猛没按判决书的要求在既定时间里给原告道歉,以至于在2020年的12月,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直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文书判决的内容进行了强制公示:
郑楚然在视频中质问:“为什么性骚扰女下属、藐视法律尊严的人,却可以毫发无损地待在领导职位上,而当事人即使胜诉了,也得不到公正?”
在一位公益从业者看来,公益行业不该对这件事无动于衷。她提出了一系列她关切的问题:
1、被法院认定行为构成性骚扰者,应不应该限制其在公益行业继续从业?
3、如何确保其合理性(程序正义、罪责相当)、可操作性(可落地、可执行)?
5、如何在公益慈善行业促成关于公益慈善从业者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的共识?
她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面对实锤的性骚扰,公益行业有没有惩罚或抵制的机制?
也不单是刘猛事件, 近几年来,公益行业多起性骚扰举报事件往往都不了了之。一般的事态流程是这样的:
先是一波高潮——爆料人发文、合作机构发切割声明、主流媒体跟进报道、引发舆论关注;随即迅速冷却——相关合作机构相继“友好”地接受退出、解约,相关调查工作中止,许多网友关心的问题便没有了下文。(具体案例点击蓝字可读:“刘韬事件”无下文)
对失败项目缺乏承认的勇气,对不光彩的事情缺乏回应的担当,这已逐渐成为公益行业的“常规操作”。
公益行业是一个以价值观为基石的行业,如果在谈价值观有利的时候,就大谈价值观,谈价值观不利的时候,就闭嘴不说话。那就等于告诉所有人,价值观只是个装点门面的东西、获取名利的工具。
具体的伦理细则可以讨论,甚至允许争论,但试图用“鸵鸟政策”蒙混过关是最糟糕的,大家都不傻,很快就没人信你了。
尽管在整个行业层面,公益界对性骚扰事件的公开发声不多,但不少公益从业者还是以自己的方式作出了回应。
“基于公益行业特有的复杂性,北同文化的部分小伙伴联合来自公益界不同机构的伙伴组成了“性别友善公益人小组”,共同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与设计,撰写出了一份面向中国公益行业的防治性骚扰工具包。
通过编制、发布及推广这份工具包,我们希望能够向中国本土公益行业的机构及伙伴们科普性骚扰的定义、分类与相关案例,帮助大家正确识别性骚扰行为,在完善的机制下更加愉快、轻松地为公益事业工作,让中国的公益行业在规范化、伦理化的道路上走得更深、更远。”
“刘猛案”中的当事女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说,她需要刘猛道歉为案子画上句号,也期待未来有明确的惩罚机制,如果仅仅只是一个道歉,付出的成本太低了。“法律给了我一个公道,机构也需要建立反性骚扰机制,让遭受性骚扰的一方能真正有效去解决问题。”
很多时候,人们并不苛求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都想看到面对问题应有的态度。
文章来源:共益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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