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六家主流媒体在9月13日—27日间发表的九篇深度报道
有学者认为,“柯善孝事件”也许是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之后,中国公益慈善行业最大的丑闻。9月下旬,有互联网平台为此一度暂停了所有大病救助类项目的上线审核,此事影响之大,可见一斑。公众与媒体普遍关心的,不是一个单纯的诈骗案,而是这样以“配捐”为名的非法集资现象究竟是一个孤例,还是在大病筹款项目中普遍存在?
在各路新闻媒体不遗余力的调查中,不少事实已经浮出了水面。可以确认的是,柯善孝也许不是与儿慈会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但他在儿慈会的筹款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柯善孝也不是个案,“柯善孝”们以“中间人”的身份游走在大病家庭与慈善组织之间,以“配捐”为名从事着隐秘的资金运作。
本文基于《财新网》、《澎湃新闻》、《北青深一度》、《南方周末》、《中国慈善家》、《公益时报》六家主流媒体在9月13日—27日间的九篇深度报道,试图梳理三个重要问题现有的证据:
一、柯善孝和儿慈会是什么关系?
二、假如没爆雷,“配捐项目”是怎么运作的?
二、柯善孝事件”背后的大病筹款体系是怎样的?
柯善孝和儿慈会是什么关系?
但大多数调查此案的记者认为儿慈会的说法并不可信,他们在报道中援引多个信源予以驳斥。但也许因为无法采访到柯善孝本人以及相关的办案警察,在9月13日—9月27日间,媒体记者在描述柯善孝和儿慈会的关系时主要基于两个信源:①受骗家长;②儿慈会官方公众号的推文。
① 家长声音:
家长A:
家长B:
家长C:
② 儿慈会官方公众号的推文:
《中国慈善家》检索发现,今年2月24日,“9958儿童紧急救助”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中,柯善孝为“中华儿慈会项目四部9958廊坊团队主任”,并获得“中华儿慈会2022年度最佳领导力奖”,由中华儿慈会理事长王林为其颁奖。不过,上述文章已于2023年9月7日被编辑,柯善孝的名字被删除,但其合照与奖杯的照片仍留在文章中。
【小结】
虽未有权威信源证实柯善孝和儿慈会的具体关系,但受骗家长基本认定柯善孝是儿慈会的“工作人员”,并不止一次参与到柯善孝组织的“配捐”项目中;而在9月7日之前,儿慈会官方公众号一直将柯善孝称为“中华儿慈会项目四部9958廊坊团队主任”,儿慈会也在其主办的线下活动中为柯善孝颁发了“2022年度最佳领导力奖”。
按常理推测,柯善孝不太可能只在儿慈会当过“短暂的志愿者”。
假如没爆雷,“配捐项目”是怎么运作的?
柯善孝这一次是“爆雷”了,但从家长的反馈中可以看出,柯善孝的“配捐项目”存在一个“正常”运作的模式,即能在约定时间之内实现约定增值的金融运作模式,那这个金融模式是如何运作的呢?《公益时报》、《南方周末》、《北青深一度》和《财新网》的报道披露了许多令人意想不到的细节:
① 多层次的中间人
《公益时报》记者采访多位病友后发现,大病救助模式已发展成以病友为中心、患者家属作为“中间人”推广“配捐”,承诺短期投入本金就可获得收益的“慈善”项目。
黄晓平(一位患儿家长)说,自己的这笔款项打给李旭(另一位患儿家长)后,还会层层上报,最终汇集到一个名叫柯某孝的人手中,由他统一给到慈善机构参与配捐。
这些“中间人”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即他们都是患者家属,曾经也参与过此类的配捐。
“配捐”返现也是这样一级级返回下来,每级每人会有一定比例的服务费。
(公益时报)
② 99公益日冲配捐
《南方周末》提出了一个问题:儿慈会对于这样的“配捐”是否知情?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一份微信群交流记录显示,正是在(儿慈会)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号召下,不少大病患儿家长积极参与了2023年99公益日的所谓“配捐”。这个群名为“儿慈会项目四部全国分中心核心人员”,人数最多时有七十余人,群主王昱,这一名字正是儿慈会副秘书长、紧急救助部9958救助中心主任。儿慈会2022年年报显示的9958项目工作人员几乎都在群中,此外还有9958各地方团队的“负责人”。
2023年8月以来,群昵称显示为“9958-曹丽芳”的工作人员在群里频繁分享与99公益日相关的信息和提醒。据微信公众号“9958儿童紧急救助”和儿慈会2022年年报,曹丽芳是儿慈会项目四部主任,还担任9958救助中心的主管。99公益日期间,亦是9958项目的统筹。
(南方周末)
③ “从家属那里筹得大量钱款”
《北青深一度》关注慈善组织“冲配捐”背后的逻辑:
有一些慈善组织会“钻空子”,他们为了拿到更多平台的配捐款,会利用病患家属急需用钱的心理,从家属那里筹得大量钱款,从而从配捐的池子里获得更多配捐款。待配捐款到账后,再通过家属上交的发票走账目,最后按比例抽给家属很小一部分钱。
在筹钱过程中,一些慈善组织大多会从病患家属中寻找“筹款志愿者”,由“志愿者”联系、对接更多病患家属,她说,“病患家属更愿意相信和自己情况相似的人,好像大家同命相连。”
(北青深一度)
④ “广告投流”是近年的新现象:
《财新网》的报道一个很大的突破在于,曝光了病友集资投放“商业化公益广告”以获利的做法,此前从未有媒体对此做过严肃的调查。尤其点出了柯善孝们作为中间人,在这一系列操作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令人对“筹款中间人”的角色有了更具体了解。
据说因为竞争激烈,严重内卷,“商业化公益广告”性价比不断降低,这也可能是一个“迅速过时的新现象”。
不少以“配捐”名义被层层上收的患者家属资金,实际上进入商业化广告投放渠道中,成为微博、百度、抖音、微信朋友圈里“救救白血病孩子”“助力大病患者重生”等募捐广告,以病毒式传播的方式吸引公众注意。在这一链条上,患者家属款项从志愿者私人账户中进,公众爱心捐赠则从公募机构对公账户中出,机构对此的失察和默许,已经埋下系统性风险的种子。
无论是“明面”还是“暗面”的配捐,公募机构都能游离于法律法规要求的责任之外,各路柯善孝式“中间人”充当操盘手,患者家庭却是为套捐注资、广告投流的埋单的主体。
投流主要由广告代理商操盘,会根据实时ROI高低,不断更换公益广告文案、配图、编排方式,以达到最大程度“破圈”效果,这些公益广告的出演人,有可能是真实的大病救助当事人,也可能是经过安排与设计的“剧本角色”。
“投流完全是市场导向的,当下投得不好,(广告商)就马上停止,基本上能在一定范围内保证投资回报比。”杨和南介绍说。当然,投流也可能出现亏损,“这也是需要‘柯善孝’们的原因,他们的能力足够强,能筹钱,亏损了也能东挪西借(补上)”。(财新网)
【小结】
柯善孝集资爆雷是一个逻辑简单的诈骗案件,本身并无太多值得深究之处,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假如柯善孝没爆雷,他真的按照他对病友承诺的那样,与慈善组织合谋,通过“冲配捐”、“广告投流”,或者其他隐秘的洗钱方式,实现了资金的增值,这样是可以的吗?这还是不是一个诈骗?明面上,这些都是公益捐赠,但背地里,却是“自己捐自己”,中间人从中牟利。
多层次的中间人以私人账户暗中运作大病家庭的本金,大病家庭的利益毫无保障。
参与其中的慈善组织实际上成了一个利益驱动的“类金融机构”。
“柯善孝事件”背后的大病筹款体系是怎样的?
无论病友集资后是用于“冲配捐”,还是投“商业化公益广告”,如何确保“配捐”或者广告产生的捐赠能精准地返还到每一个出资人的手里?没有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深度参与,是不太可能实现的。
多层次的“中间人”背后,也需要有一个复杂的筹款体系作支撑。以儿慈会9958项目为例,柯善孝事发之前,设立了50多个合作项目,搭建紧急救助通道网络和全国救助分中心25家,这一套层级多,规模庞大的筹款体系是如何组织起来的?潜在的风险和问题有哪些?
关于这些问题,《财新网》和《中国慈善家》作了很多追问,截止本文发出,这两家媒体的记者仍然在追问,并试图获得更多细节。
①“地方上是加盟形式”
“9958在地方上是加盟形式,谁有筹款能力,一申请就很容易成为其分支机构负责人。一些分支机构是由患儿家长组成的,他们知道病友的痛点,知道如何在病友中间筹钱。”上述人士说,“一些患儿家长因为长期和救助机构联系,就有了‘资源’,收了病友的钱装进自己口袋,回头向救助机构为病友申请相应的费用。”(中国慈善家)
②“完全是商业管理的逻辑”
一名9958前志愿者李瑜(化名)告诉财新,现实中儿慈会和地方站点的关系极为松散:“救助站没有你想的那么正规,如果一个志愿者愿意做这个事,那么9958就可以给他所在的地方成立一个站点,可以理解为一个试运行站点。做得好的继续,做得不好,那么就撤销,往往先有志愿者,才有站点。”
“儿慈会这些年在全国扶持起大量草根机构。”陈阳说,“我们亲眼见证一个团队,从当初一个志愿者——什么都没有,连办公室也没有,变成了现在十多个人的团队,项目体量、服务对象的数量都非常可观。”
“儿慈会对9958的管理逻辑可以说完全是商业管理的逻辑,核心是谁筹得多,就越能获得基金激励金、人员方面的资源倾斜。”接触过9958团队的前公益人士季风(化名)介绍说。另一9958地方站志愿者则提及,儿慈会和地方团队约定了项目执行费分成比例,“通常是五比五,地方团队做得好的,儿慈会可以让点。”(财新网)
结语
家长们的损失,明面上看是柯善孝的个人行为所致,实际上是一个松散的、“加盟式”的筹款体系中固有的风险。正如一位公益博主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所指出:此次诈骗风波是“儿慈会系统性违规导致的风险”。
律师何国科在接受《北青深一度》采访时也指出,很多公益组织在大病救助项目在一线筹款中,会潜在引导和影响患者家属拿钱参与捐赠,“就是这个机制给柯某孝诈骗提供了基础”。
02
慈善组织有“金融化”的趋势
大病救助类慈善组织本该是向社会筹募资金,用于资助有需要的大病家庭,但不少慈善组织反了过来,向有需要的大病家庭筹款,利用大病家庭的“本金”做大筹款规模,以期获取互联网平台的“配捐”、激励,以及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了一个“类金融机构”。
为做大筹款规模,又组建了一支人数众多的筹款队伍,许多中间人名为“志愿者”,实际扮演与金融机构业务员差不多的角色。但是,慈善组织并未像金融机构那样建立一套严格的风控体系,这样一来,拿到钱的中间人卷款跑路,实在不足为奇。
就像一位公益从业者在接受《中国慈善家》采访时指出,“大多数患儿家长也知道这样的行为是法律不允许的,但为了获得更多的医疗费,不得不配合中间人进行操作,而这种心理很容易被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利用,最后演变成‘杀猪盘’。”
再者,如果慈善组织变得越来越“金融化”,何不让正规金融机构来承接此类业务?慈善组织本是一个使命优先的机构,但有些慈善组织在追逐规模的过程中发生了“异化”。这是个别慈善组织的行为吗?还是一种潜在的普遍现象?如果是后者,慈善组织存在的合理性就岌岌可危了。
03
“个人求助”假借“公益筹款”之名,双输局面
在柯善孝一案中,所有的深度报道无不细致地讲述了大病家庭的困难,多家媒体均努力呈现一个事实:大病家庭若非走投无路,也不会把治病的钱打到一个私人账户,以期实现不足10%的返利。在医保未能实现全覆盖的当下,一场大病足以摧毁很多家庭的脆弱的经济基础,毫无疑问,“个人求助”有着强烈的、短期内不可能填补的社会需求。
但是,“个人求助”非得假借“公益筹款”的名义进行吗?
多名研究公益慈善的学者指出,“个人求助”须与“公益筹款”分开,这也是《慈善法》的内在需求。公益性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在确定受益人方面,慈善组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个人求助”与“公益筹款”同样重要,但完全可以选择不同的路径,井水不犯河水。个人救助,可以通过水滴筹、轻松筹,或未来更多创新的救助模式;而“公益筹款”还是得坚持其公益性,切断捐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利益联系。
文章来源:共益资本论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X4as4mJ1p9wol_cg_ap6VA
作 者:黎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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