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1年到现在,慈善信托折腾了16年,我觉得差不多要花熟蒂落了。
“慈善信托”在中国迟迟落不了地,很多人坐不住了。
今年“两会”,壹基金理事长马蔚华,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创始人翟美卿,两名很能代表公益界的全国政协委员分别提交了《关于完善慈善信托配套政策 推动慈善信托健康发展的提案》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慈善信托落地的建议》,这个行业里有许多嗷嗷待哺的慈善组织盼着这两位大佬能够完成慈善信托的“临门一脚”。
事实上,马蔚华不是第一次搞慈善信托的提案了,在2014、2015年的“两会”上,他就连续两年呼吁国家落实慈善信托。
无奈,慈善信托,或者说公益信托,实在是命途多舛,早在2001年就已经被写进了《信托法》,却一直是个有爹生,没娘爱的野孩子,虚有其表,有名无实,在很长的时间里就是个传说,基本没有任何的实施细则,甚至连主管部门都找不到。
2016年9月,《慈善法》实施后,不少信托公司联合公益组织抢注第一批慈善信托产品,形势看似一片大好,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们可能看到了很多假的慈善信托,他们取了媳妇不洞房,抢完头条之后就集体不行了。就是在资本最活跃的深圳,至今也只有平安集团的一宗慈善信托产品算得上是落了地。
什么原因呢?
按马蔚华提案里的说法,慈善信托目前难题有三:
一是公益组织难以开设信托账户,无法真正履行受托人的职责。
二是配套的税收优惠政策缺失,捐赠者、公益基金会及信托公司参与信托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
三是社会公众对慈善信托的认识不足。
要我说,慈善信托的难题其实就只有一个:税收优惠不到位。
《信托法》颁布16年,公益信托都未能在中国成功落地,很大原因与“重税”有关。关于这个问题,华民慈善基金会理事长卢德之说得最直接:“如果不突破税收问题,做不做又有何区别?”
很多人搞不明白慈善信托与税收之间的恩怨纠缠,这不稀奇,这个东西涉及法律、税务、金融、投资、募款、社会资本等一系列专业领域,非常复杂,我一度被许多专业名词搞得很晕,为了避免大伙重新经历我的痛苦,我用几个新闻故事来说明。
第一个故事,叫《福建首富陈发树“诺而不捐”?》
大概在2009年左右,“打工皇帝”唐骏在帮福建首富陈发树筹立慈善基金会,他特意跑到了盖茨基金会北京代表处学习,但却扑了个空。对方告诉他,北京办事处只负责花钱,而基金会的建立及其基本运作他们根本不知道。
一问才知道,原来比尔·盖茨夫妇早已把冠名的慈善基金分拆为基金会与信托公司,两者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基金会负责花钱,而信托公司负责赚钱,盖茨把他在微软的股权捐给了这家公司,让它像一个独立的投资公司一样进行各种资本运作,赚到的钱,就让基金会去做公益。
用大白话来说,慈善信托就是一个拿善款理财,计划赚更多的钱来做公益的投资机构,它可以是商业公司,也可以是慈善组织,什么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取得了慈善信托的资格后,理论上就可以免税(注意是理论上)。
拿善款投资理财很符合大老板们的逻辑,他们都是资本主义者,普遍觉得钱要是不能生钱,钱要是花出去就没了,这简直是一种罪恶,所以,如果要做慈善,既能保值增值,又可以合理避税的慈善信托绝对是他们的不二之选。
后来,由陈发树担任会长,唐骏担任执行理事长的新华都慈善基金会参照盖茨基金会的运作模式搞了起来——这是他们的美好愿望,事实上,他们参照不了,因为盖茨慈善基金最核心的一环,盖茨信托公司他们参照不了。想搞慈善信托,当时搞不了,商业信托一直都有,但没有税收优惠。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慈善信托,首先就要有税收优惠,否则就无所谓慈善信托,也没必要搞慈善信托。
但是,我们的税收优惠一直不到位,之前是完全没有,现在是不够完善。怎么个不完善呢?比如说,现金捐赠可以免税,但是房子、股权一类需要过户的资产,还得收税。
2009年10月,陈发树宣布将其持有的部分紫金矿业和青岛啤酒股权捐给新华都慈善基金会,这些股票当时的市值高达83亿元。陈发树很快就发现自己掉坑里了,根据当时的税法,捐赠人捐赠的有价证券过户将产生巨额税款,但陈发树不想无端端交那么多税,于是就一直拖着不过户,到了2012年,媒体起哄了,说好捐的,怎么不见捐呢?陈发树因而背上“诺而不捐”的黑锅。
我想,如果上天给陈发树再来一次的机会,他一定会跟唐骏说,小唐,做人要低调啊。
当然,这是2012年的事情了,如今《慈善法》都出了,进步还是有的。最主要的进步有两个:
一、明确慈善信托的监管部门是民政部门,解决了《信托法》中公益信托没有爹的问题(没有爹就生不出来);
二、逐步出台一些税收优惠的政策。迄今为止,最管用的是2016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
这个很管用的45号文,文字上也很复杂,我们用第二个故事去讲解:《玻璃大王曹德旺“漏税”5个亿?》
2009年2月,曹德旺准备捐出家族持有的福耀玻璃股份中的60%,当时市值35.49亿元的股票来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
然而没多久,国家税务总局就找上门了,收税的同志很客气地跟他说,您捐股的行为我们都很钦佩,所以,我们也帮您计算了各种免税抵扣,但是,减免之后,您还要交5亿元的企业所得税。
这倒不是税局要打曹总的秋风,因为当时关于税收的相关规定将股权捐赠视为销售收入。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曹德旺如果把这些股票卖给别人,假设有30多亿元的收入,这个收入就叫做销售收入,就要缴纳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但曹德旺要说了,我捐了股权,我又没有收入!但不好意思,当时的法律比较死板,股票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就得缴纳税金。
45号文出来之后修正了这个气死曹德旺的BUG,根据新规,福耀玻璃股权捐赠仍然视同销售,但股权捐赠不产生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显而易见的事情,非要大费周章地折腾,这就是法律)。
这45号文要是早点出,曹德旺不用交冤枉税,陈发树也不用被人骂,但是,这就是历史。我们如果用辩证法去看,也可以认为如果没有他们两个挨这一刀,这法不一定能出来。
你可能会问,既然税收优惠已经有了,那现在慈善信托还有什么障碍呢?
没错,原则上已经没有问题了,但魔鬼通常藏在细节里,所以,业界才无比希望马蔚华与翟美卿来个“临门一脚”,终结这场旷日持久的踢皮球大赛。
细节一:过户。45号文虽然给免了企业所得税,可在当前,慈善信托在过户地产、股票等资产的时候还得交税,对于艺术类,比如说名画、古玩之类的新形式资产参与慈善信托就更是没有税收优惠。无论是陈发树还是曹德旺,捐了股票,股权发生变更(也就是过户)的时候还得交税(买过二手房你就知道)。
要知道,现在谁家屯那么多现金,有钱人都不过是有资产,资产过户要收重税,谁乐意捐?
细节二:票据。税收优惠是要拿相关票据说话的,慈善信托票据涉及财政、税务和民政(也许还有环保、教育)等政府多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众所周知,在中国,凡事涉及多部门协调的问题,都是老大难问题。
细节三:开户。这里有个很好玩的事情:《信托法》里,信托公司是公益信托的主体,受银监会管;新出的《慈善法》里,慈善组织是慈善信托的主体,受民政部管。现在,慈善组织往往没办法在银行(银监会管)开信托资金专用账户,这究竟是什么原因,请各位自行脑补。
对此,翟美卿提了一个深谙国情的建议:鼓励“双受托人”模式。简单来说,就是让信托公司和慈善组织“专业分工,相互促进”,都是自己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嘛。
关于阻碍慈善信托落地的细节,当然不止以上三个,我一个搞媒体的,不是真正专业人士,大家凑合看看,方便理解就行了。
有人问我,你看到那么多问题,你觉得悲观吗?
老实说,我很乐观,从历史的维度进行梳理,你会发现很多事情不是没希望,只是慢一点,就好比这个慈善信托,从2001年到现在,折腾了16年,我觉得差不多要花熟蒂落了,全面落地,不在今年,就在明年。
所以,无需悲观。
文章来源:公益资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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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黎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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